廉价收价高卖的假冒伪劣产品并不多见,购入到假的产品轻则心情郁闷,重则直接影响到舌尖的安全,销毁假冒伪劣产品是迫切需要的事儿,通常搜集到的假冒伪劣产品都是会依照“四统一性”(统一性登记、统一性保管、统一性运输、统一性处置)程序流程开展无害化处理集中化监管销毁。
起到一定的震慑意义
据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明确销毁侵权行为假冒伪劣产品应坚持依法依规处置、无害化处理、杜绝再流通原则,关键目标是侵权行为假冒伪劣产品归类销毁机制更加健全,无害化处理处置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威慑效应更加显现。
因此,《意见》明确指出,普通的消费者可以“围观直击”销毁现场。主要内容包括,围绕关键节日、消费旺季等侵权行为假冒伪劣易发时段,组织侵权行为假冒伪劣产品集中化销毁活动,产生强大威慑效应。现场销毁时,可视情邀请权利人、消费者代表现场印证。
在监管考核方面,《意见》提出,截流、更换、售卖、私分或是变向私分罚没侵权行为假冒伪劣产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分;情节恶劣涉嫌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全国打击侵权行为假冒伪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区销毁工作情况予以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年度全国打击侵权行为假冒伪劣违法犯罪活动绩效考核成绩。
销毁假冒伪劣产品,既是守卫群众健康生活强有力措施,又是近些年打假维权治劣获得阶段性成果的集中化展示;既强有力威慑了违法分子的气焰嚣张,又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满足感、满足感和安全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利,推动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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